知识产权服务简介

     知识产权律师服务,是指围绕知识产权的战略制定、知识产权融资,以及知识产权设立、确权、维权、利用等各个环节而进行的相关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商标注册及变更、商标许可及转让、商标确权、商标无效、商标打假维权;专利申请、专利许可及转让、专利挖掘、专利战略咨询、专利实施、专利无效、专利打假维权;著作权登记、著作权反盗版、著作权实施、著作权许可及转让、著作权反侵权索赔等。服务形式包括顾问咨询、法律文书起草、流程代办、诉讼/仲裁。

联系律师

    李浩 律师
     
    咨询电话:182-1122-6597 (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2975921504@qq.com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45101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0楼。

     

专利律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有哪些理由?什么人可以提出?

时间:2021-11-30 阅读

文章关键词:专利律师,专利无效宣告,无效宣告理由,专利无效

文章摘要:专利无效宣告有哪些理由?请求人的主体资格有什么限制?

  专利律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有哪些理由?什么人可以提出?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是否真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随意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

宣告专利权无效


解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的规定,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包括:
1.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专利法》关于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例如三个或以上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
2.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获取或者利用的遗传资源;
4.被授予的专利权的授予将导致对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予专利权,或者该专利权的申请人不是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系在中国完成,但专利权人未事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即向外国提出申请;
6.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
7.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具备创造性;
8.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具备实用性;
9.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属于现有设计,或者属于抵触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10.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区别不明显(不具备创造性);
11.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例如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
12.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属于科学发现;
13.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14.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15.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属于动物和植物品种;
16.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属于原子核变换方法或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17.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属于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18.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导致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
19.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20.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或者照片未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21.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22.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3.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独立权利要求未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24.被授权的专利权是基于分案申请授予的,而该分案审查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法定的,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受理。
二、实际上,并非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随意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主体,例如非企业型合伙、联营体、企业内设机构等,不能作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此外,根据请求无效宣告理由等情形的不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请求人的主体资格也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请求应不予受理:
1.请求人针对的是未公告授权的专利申请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
2.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自身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或者未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
3.专利权人针对自己拥有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注:这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恶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但专利权人请求宣告自己拥有的专利权部分无效的不在此限);
4.专利权人针对自己拥有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的(对提交的证据形式进行限定);
5.部分专利权人针对其与他人共有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6.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
7.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一项专利权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但所述理由或者证据因时限等原因未被所述决定考虑的情形除外;
8.请求人未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的(例如应当进行技术对比而未进行技术对比说明的),或者提交有证据但未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的,或者未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的;
9.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没有委托中国专利代理机构代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
10.逾期未按规定补正无效宣告请求材料,或逾期未缴足无效宣告请求费的。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专利律师李浩

<--百度自动推送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