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律师服务简介

     劳动律师服务,包括劳动关系建立、使用、解除等各个环节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有劳动合同审查、修改、起草,劳动用工制度设计,劳动合同解除(包括辞退单个劳动者及单位裁员),劳动者保密协议起草,工伤保险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诉讼,劳动行政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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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办营业执照可以逃避劳动法律责任吗(附法律依据)

时间:2018-02-07 阅读

文章关键词:单位用工,没办营业执照,非法用工,逃避法律责任

文章摘要:本人解答了“用人单位没办营业执照可以逃避劳动法律责任吗”的问题,并附上了法律依据。没办执照或者执照被吊销或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聘用劳动者经营的,属于非法用工、非法经营。对于非法用工的,处理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或其出资人仍然应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没办执照就免除责任。

用人单位没办营业执照可以逃避劳动法律责任吗

问:用人单位没办营业执照可以逃避劳动法律责任吗

答:没办执照或者执照被吊销或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聘用劳动者经营的,属于非法用工、非法经营。对于非法用工的,处理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或其出资人仍然应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没办执照就免除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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