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律师服务简介

     合同律师服务,包括公司/企业的各类经济合同的审查、修改、起草,合同债权清收,合同纠纷诉讼/仲裁等。企业常见的合同类型包括股权转让合同、股东协议、货物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民间借贷合同、金融借贷合同、居间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投资并购合同、商标/专利/著作权许可合同、劳动合同等。

联系律师

    李浩 律师
     
    咨询电话:182-1122-6597 (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2975921504@qq.com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45101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0楼。

     

合同律师|当事人从三千里外飞赴广州来请我代理,合同纠纷一审大获全胜

时间:2020-07-22 阅读

文章关键词:广州合同律师,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跑路

文章摘要:笔者近两年办理过几起这类案件,可以说都是债权人自己追讨了好几年都没讨回来的坏账,没签合同,证据匮乏,没债务人身份信息,债务人失联,笔者代理买卖合同的债权人一方起诉债务人,成功追讨回货款

 合同律师|当事人从三千里外飞赴广州来请我代理,一审大获全胜

 
【前言】
当下的中国社会,随着义务教育的免费及高等教育的普及,人们的学历越来越高了,甚至有种“大学生遍地”感觉,但是在开企业当老板的人群中,尤其是那些技术门槛不高的制造及贸易领域,仍然有相当比例的企业主学历偏低,他们可能只有初中学历,甚至小学学历。他们经营管理企业往往有个共同特点,就是粗放式管理,比如交易时不签合同,也不向相对方索取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之后若合作不愉快,债务人一方往往采取拉黑债权人微信、换手机号玩失联(跑路)等方式逃避债务。
欠债跑路.jpeg
合同,可以说是保障交易顺利进行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如果交易不签合同,一旦发生违约等纠纷,则往往面临因约定不明或证据不足导致有理的一方打官司反而败诉的尴尬境地。
笔者近两年办理过几起这类案件,可以说都是债权人自己追讨了好几年都没讨回来的坏账,没签合同,证据匮乏,没债务人身份信息,债务人失联,笔者代理买卖合同的债权人一方起诉债务人,成功追讨回货款,本文选取其中一个案件作简要分享。
 
以下案件为笔者代理的真实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全文采用化名。
【案件概况】
2014年,南京陈某键因经营需要找到常州某公司,双方口头商定,陈某键从常州某公司采购路灯。后续,常州某公司多次向陈某键供应路灯,双方一直合作到2017年2月份,后因货款纠纷未再进行新的交易。其后常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总多次找到陈某键家中讨债,但陈某键以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欠款,还额外要求常州某公司为其早已正常使用了2年多的一批路灯提供5年的质保。2019年上半年,李总发现陈某键微信及电话均失联后,就讨债的事在当地咨询过几个律师。但是由于没有陈某键等人的身份信息,证据奇缺,加之陈某键已失联2年,李总咨询过的律师都觉得案情复杂,胜算渺茫,拒绝代理。
2019年10月,经朋友张某(系笔者代理的另一个案件的相对方当事人,当时张某刚好败诉,其自称被笔者的专业和负责任所折服)推荐,李总从常州飞赴三千里之外的广州找到笔者,请笔者帮其追讨货款。
笔者查看了李总带来的资料,没有合同,没有欠条,有一张对账单但没有陈某键签名,有2张销售单上签了“陈甲”,但是个假名,还有一张签了陈某键之子陈某的名字,另外还有一个本子,上面有一行字,描述太阳能电池和A字臂的,落款是“陈甲”日期是2017年3月,该行字的前面还有三行字,描述2014年欠款、付款、2016年欠款金额的,经询问得知是李总自己写的。我问李总为何当初不要求陈某键签真名而同意他签假名,李总表示他后来从网上查到了陈某键名下的个体工商户,才得知陈某键真名的。
【案件难点】
1、没有债务人的身份信息,无法立案。
2、对账单上没有债务人签名,仅有的债务人签名的几张单据上签的是假名,且金额很小,无法证明陈某键拖欠常州某公司所主张的40多万元巨额货款。
3、没有合同,无法直接证明常州某公司主张欠款所对应交易的存在,且付款时间及违约金、利息等均无约定。
4、欠款发生于2014年~2016年的,已超过3年,可能存在已过诉讼时效的风险。
5、债务人拖欠巨额货款失联,可见其不诚信,很可能名下财产早已转移。
6、债务人已失联。
【制定对策】
1、要求李总补充更多证据,比如与陈某键交易的银行流水、陈某键微信账号信息,以证明双方之间交易的存在。
2、向公安机关调取陈某键及其配偶、儿子的身份信息。
3、通过天眼查、启信宝等软件查找陈某键的手机号等联系方式。
4、申请财产保全(诉前保全被驳回后,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将陈某键及其配偶赵某玲、儿子陈某作为共同被申请人,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保全财产。
5、整理证据及制作证据目录时,将陈某键书写并签了“陈甲”名字的本子上的内容列为“欠条”,与其未签名但有其所经营个体户函头对账单结合并相互印证,共同证明陈某键于2017年3月经与常州某公司李总对账确认后在“欠条”上以“陈甲”名义签字。
6、起诉立案时,将陈某键及其配偶赵某玲、儿子陈某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三被告对欠付货款本金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追讨债务。以涉案债务系被告陈某键与赵某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为由,主张系夫妻共同债务,要求赵某玲承担连带责任。基于陈某键之子陈某在部分销售单上签名及支付部分货款的事实,主张涉案债务系陈某键与陈某父子共同经营所负,应参照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判令陈某承担连带责任。
7、告知陈某键,因其故意使用假名在销售单和“欠条”上签字涉嫌诈骗犯罪,李总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陈某键迫于压力主动承认“陈甲”系其曾用名,并提供了其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曾用名证明给笔者。
8、在缺乏合同等证据证明付款时间及利息约定的情况下,以货到且对账后即应支付货款是商业惯例为由,请求按照最高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结果】
常州某法院判决陈某键与赵某玲共同偿还拖欠的40多万元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0%自2017年3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受理费和保全费由陈某键及赵某玲承担。
这意味着笔者代理常州某公司一审大获全胜。
【结语】
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与生意伙伴进行交易时,应当尽可能签订书面的合同,对标的物的性能表述、款项计算、交割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主要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在买方收货未及时付款的情况下,如果买方不是企业而是自然人,应当要求其在欠条上签名并按指印(按了指印后司法鉴定出错的概率极小,签字则不然),同时还应当索取交易相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身份资料。最好是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法律风险把关。一旦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证据较为欠缺,应当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作为律师而言,在面对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材料时,不可局限于孤立地分析各份证据,而应当通过寻找不同证据之间的相同或相应特征将各份证据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对于应付款时间,在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法律依据时,可以引用商业惯例。另外,合理地运用“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等法律规则有利于增加债务人的压力及增大最终追回债款的可能性。
(完)
—————————————————————————
【作者 简介】
李 浩 律师、专利代理师
擅长领域:特许经营、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投资并购、股权激励、民商事诉讼
联系电话/微信:18211226597
—————————————————————————
广州合同律师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  广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百度自动推送代码-->